广大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为切实加强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严禁欺诈、冒领养老金违法行为发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54号)精神及审计署驻兰办年1月6日至1月14日对甘谷县社保基金审计要求,决定开展年度第二次甘谷县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年10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五七工家属工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二.认证时间
每年两次,分别是4月20日至5月20日和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三、认证方式
直接进入“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认证。
四、其他事项
1.对于退休的未建模人员,办过社保卡的直接上传社保卡照片,没有办过社保卡的新退休人员,直接手机建模,我局工作人员将在后台审核通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不会操作的在甘谷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采集信息建模再进入“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认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会操作的联系原单位帮助建模、认证。
2.请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互告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届时未认证人员,我们将暂停发放您的养老金,待完成认证后补发。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11日
来源:社保中心编辑:李霞审核:张勇审定发布:程喜明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