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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职人员身份诈骗千万获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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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榆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佳悦李小婵)6月23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白某某以办理养老统筹等为名实施诈骗犯罪一案开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年9月份至年7月份,被告人白某某利用其清涧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的身份,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各被害人缴纳养老统筹、安排工作、低价购房等,并以此骗取被害人惠某、刘某、贺某某等余人共计.97万余元,其中以办理养老统筹为由骗取38名被害人共计93.66万余元。

被告人白某某家境优越、容貌姣好,工作后由于爱慕虚荣,贪图奢靡生活,当工资远不能支撑其奢侈品开销时,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其清涧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的身份诈骗千余万元并挥霍殆尽,致使巨额经济损失无法挽回。多名老年人轻信其编造的谎言,不仅掏空积蓄和养老钱,甚至债台高筑。白某某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当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市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陆续进入审判阶段。为不断扩大打击战果,持续巩固严打高压态势,榆林中院将始终坚持“稳、准、狠”总要求,指导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做好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工作,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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