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年夏津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9名,备案制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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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教师资格(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年应届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年5月10日之前取得。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年1月1日至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岗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主管部门同意。
(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doc
3.应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承诺书.doc
4.人事档案存放证明.doc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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