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年底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
本报讯(张铭贤)日前,省环保厅出台《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按照要求,我省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4市,要在今年年底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其他区域2015年1月1日前完成。
《方案》要求,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增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并向当地环保局及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全面启动现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改造工作。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区域要在10月底前完成,其他地区明年10月底前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重点区域应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其他区域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对新建、改建、扩建储油库和加油站未按要求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的,各地环保部门不予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