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3600万股
本次减持前,包头信达民持有公司股份548,56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本次减持后,包头信达民持有公司股份512,56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5%。加上包头信达民持有的公司股份512,567,250股,截至公告日,庞庆华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71.41%的表决权。6月27日晚间,庞大集团(601258)公告,6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原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变更企业名称为: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包头信达民
)的通知,包头信达民于6月3日至6月2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份2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于6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份1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本次减持前,包头信达民持有公司股份548,56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本次减持后,包头信达民持有公司股份512,56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5%。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庞庆华持有公司股份681,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9%;与庞庆华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等十八名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8,04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6%。加上包头信达民持有的公司股份512,567,250股,截至公告日,庞庆华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71.41%的表决权。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